【儿童福利工作典型案例(10)】“三步走”工作法呵护未成年人成长——集安市民政局
坚持“资金保障”为根本
满足在保儿童生活
合理制定保障标准、按时足额发放保障资金以及在特殊节点重点保障等形式,织牢困境儿童保障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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稳步提升儿童保障标准
按照不低于省定最低指导标准的要求,2024年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提高至1235元。按照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%,为全市低保家庭中的儿童予以增发保障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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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贴
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补助“按月直达账户”工作机制,定期发放基本生活费,全年累计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40.78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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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特殊时间节点重点保障
针对元旦和春节的重要节日,积极协调财政部门,将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春节走访范围,按照每人500元标准,发放春节一次性临时救助金1.3万元。2024年国庆节前夕,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,发放一次性临时补贴3.1万元。
坚持“完善服务”为目标
提高儿童工作质量
加大设施投入、提高工作能力、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为出发点,夯实儿童福利工作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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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加“儿童之家”建设投入
投入两万元,为14个社区“儿童之家”增加玩具、马克笔、彩泥、跳绳等文娱用品,为儿童提供安全、温馨的活动场所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,激发留守儿童的兴趣爱好。会同团市委,在“六一”期间开展“圆梦微心愿·情暖儿童节”微心愿活动,发放3000元微心愿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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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基层儿童工作者定向赋能
在桦甸市金诚社会工作者服务中心的指导下,组织开展儿童主任、儿童督导员等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,在“专业社工+儿童主任”的理念引领下,开展政策解读和实务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,让工作人员了解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应对措施,全年开展专题培训8期、432人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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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进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
建立以村(社区)为单位的儿童关爱服务网络,现有儿童督导员15名,儿童主任139名,实现全域覆盖。针对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,开展“关爱留守儿童”专项行动,通过线下走访,建立完善留守儿童档案71份,定期走访和电话联系。与通化市儿童福利院建立联系,将1名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送入通化市儿童福利院,提供生活照料和心理辅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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扎实开展困境儿童关爱活动
为有效缓解儿童福利工作人员、经费不足等实际问题,在购买乡镇(街道)民政服务站项目时,增加儿童福利工作内容,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,完善儿童关爱工作。组织开展“与爱童行·陪伴成长”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2 1服务,在活动开展之初,建立工作方案,明确了服务目标、服务内容、服务方式以及重点需要解决的儿童问题,确保服务活动质量。在服务项目推进中,通过社工 志愿者 儿童主任的方式,承接公司选派了11名社工,加上儿童主任、儿童督导员的全程参与,深入留守和困境儿童家中,重点排查儿童基本生活、医疗、家庭监护、行为习惯和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并及时解决。自活动开展以来,累计关爱服务困境儿童292人次,其中街道困境儿童106人次,乡镇困境儿童186人次,发放伴手礼292份,合计金额584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