热议 | 租房市场,拒绝老人?!
图片为AI合成
3月末,一则“为65岁母亲和年迈外婆租房3天被拒20次”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,其热度至今没有消散。被采访对象介绍,自己为了给65岁的母亲和年迈的外婆租房子,三天内见了20余家中介,无一愿租,甚至直截了当地告诉她们“基本没可能”。有中介表示,如果房东在外地,或许可以帮忙隐瞒老人租房的事实,可万一被拆穿、房东要赶人走怎么办?
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,北京、上海等城市大部分的中介直言“房东不租给老人”,部分平台甚至将“60岁以上租客”自动归类为高风险群体。那些将青春熔铸成城市筋骨的建设者,暮年却在自己亲手筑就的钢铁森林外徘徊……
租房市场鄙视链最底端竟是老年人!谁在拒绝租房给老人?老人租房难的背后又有哪些时代变迁下的需求和矛盾?
0 1
为何这么多老人想租房?
在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速的时代背景下,我国独居及空巢老人的居住需求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核心议题。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,截至 2023年末,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已达2.16亿,占总人口的 15.4%。尤为值得关注的是,在庞大的老年群体中,独居老人数量持续攀升,其居住保障与生活质量问题亟待社会给予更多重视与妥善解决。
根据《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》,全国独居老人比例已达14.2%,其中约20%的独居老人通过租房满足居住需求。城市地区的独居老人住房问题更为显著,社科院研究显示,19.8%的城市独居老人依赖租房或借住方式解决基本居住问题。
图片为AI合成
02
老人房,会否成为下一个刚需?
独居老人群体中,还存在着因子女异地工作、房屋拆迁过渡等现实因素产生的“流动银发族”——他们因临时性住房需求频繁迁移,却往往因年龄限制和租房市场偏见面临居住困境,成为城市住房体系中未被充分关注的群体。
从老人租房市场的需求来看,一方面,“流动银发族” 的存在反映出他们对临时且适宜居住场所的渴望;另一方面,社会对老人租房需求的忽视,也凸显出老人租房市场有待完善。尽管当前 “流动银发族” 在租房市场举步维艰,但从长远视角来看,老人租房市场前景广阔。
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速,据卫健委数据,2035年中国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,占总人口比例超30% 。不断增长的老年群体规模,意味着租房需求将持续攀升。同时,随着社会对老年群体关注度的提升,以及相关政策的逐步完善,老人租房市场有望迎来积极变革。
图片为AI合成
03
租房给老人,房东有顾虑……
去年10月,《工人日报》记者在北京进行调查采访时,一位租房中介告诉记者:“七十不留宿,八十不留饭,这句俗语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目前老年群体的租房现状。为了避免潜在的风险,我们一般不愿意接待老年租客。”
房东出租闲置房都希望能获得更多的租金收益,从房东和房屋租赁平台角度,年轻人是更受欢迎的租房群体,老年人在租住过程中,容易引发的风险要远高于身体健硕的青年一代。这其中不仅包括老年人因身体突发状况而带来的一系列麻烦,如突发疾病等可能引发的责任与纠纷,还涵盖更为琐碎的风险,如无法按时支付房租,时长问询房东水电费缴纳、电器使用等问题,甚至一些超过合同范围,却在人情之中的求助等。
出于对潜在风险的担忧,在整个房屋租赁市场上,面向老年人居住的房源严重短缺。
这种供需矛盾形成恶性循环:市场供给端因风险考量压缩适老房源,需求端受经济条件限制难以获得真正适宜的居住选择,最终导致老年群体住房保障缺口持续扩大。
图片为AI合成
04
适合老人居住又能租到的房子,更少……
从租房人的角度考虑,老年人在租房时往往预算较低,更愿意选择老旧小区的低楼层房屋,但现实中,很多老旧小区硬件设施不完善,并不适合老年人居住。
虽然多个城市的老旧小区部分区域已开展改造工程,可受限于资源、规划等因素,改造覆盖范围仍有空间,无法满足广大有租房需求老年人的实际需要。
而现行法律体系对承租人年龄限制问题尚未形成明确规制,根据法律界观点,房屋租赁作为民事合同关系,实质上赋予房东自主选择承租人的权利,这种法律空白客观上加剧了市场主体的风险规避倾向。
05
60岁成为“分界线”,拒租老人违法吗?
有媒体记者在采访时发现,超过60岁的老年人在租房时频频遇阻。在某线上租房平台,拼租(线上匹配室友)房源签约人年龄限制为18-60岁,超过60岁不提供拼租服务,并表示该规定是多年积累下来的居住规则,目的是为了保证租客的居住体验。另外一家租房平台的客服表示:“考虑到老年人独居不便,65岁及以上客户签约需要添加共同承租人,老年人不能独自签约租房。”
此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东以租客同住人中有“高龄失能老人”为由,拒绝向租客交房的案例。
租客高先生与房东王先生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,约定高先生及其妻子、孩子、岳母、岳母家中一位老人以及护理人员共同租住,高先生支付首期租金及押金。次日,王先生得知租客中有94岁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,便以高先生隐瞒信息构成欺诈为由拒绝交房,并起诉请求撤销合同、要求赔偿。高先生反诉请求确认合同生效并要求王先生支付违约金。
法院审理认为,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利于建立和谐友善的社会秩序,有损老年人权益。王先生也未能证明其将同住人不能有“高龄失能老人”作为签订租赁合同的关键因素予以考量。支持高先生反诉,判决王先生担责。
关于租房市场拒绝老人
你怎么看?
你会租房给老年人吗?
欢迎留言讨论
编 辑 | 马媛
综合 | 央视网 新京报 光明日报 新闻晨报 工人日报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