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市场监管局发布这项提醒
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,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养老机构市场价格秩序,近日,该局发布 " 关于规范养老机构价格行为的提醒函 "(以下简称 " 提醒函 "),提醒各养老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,不得利用行业特殊性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。
" 提醒函 " 如下:
一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。在醒目位置通过设置公示栏、电子屏、价格手册等方式清晰标示服务主体相关资质、服务项目、服务内容、收费标准、收费依据和监督电话等信息。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服务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
二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。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,要严格执行政府养老收费政策以及各级发改部门确定的床位费、护理费收费标准,按标准配备房内设施及提供护理服务。不得超标准收费、自立项目收费、分解项目收费、重复收费、扩大范围收费、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收费、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。
三、禁止各类不正当价格行为。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,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:
1. 谎称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;
2. 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,以高价进行结算的;
3. 通过虚假折价、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;
4. 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语言、文字、数字、图片、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的;
5.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的;
6. 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的不正当价格行为。
该局提醒,各养老机构要对照 " 提醒函 " 的各项要求,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,开展自查自纠,加强价格自律。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社会各界发现涉老违法线索拨打 12315 投诉举报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养老机构价格行为的抽查检查,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改正、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,一经查实,将依法从严惩处,严厉打击不执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。对性质恶劣、情节严重、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将公开曝光,记入信用档案,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。
来源:哈尔滨新闻网
记者:李佳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