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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监督管理总局:严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

观点网讯:4月11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指导意见,旨在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并提升监管质效。

该指导意见聚焦于强化对不良资产估值、收购转让、资产处置等重点业务环节的监管。同时,将加强对问题企业纾困业务的监测评估,并针对苗头性风险问题及时采取监管措施。

意见还明确对通过特殊目的载体等形式开展的业务实施穿透监管,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相关监管政策,严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。

此外,意见强调加强关联交易监管,防范利益输送、监管套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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