热搜词:

鞍山银行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被告,5月14日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审理

据天眼查司法案件显示,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鞍山银行”)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被告,于2025年5月14日将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【案号:(2025)辽0302民初139号】。

公开资料显示,鞍山银行成立于1998年,位于鞍山市,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,股东为鞍山市财政局、鞍山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、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、海城镁矿集团有限公司、辽阳县鞍辽选矿厂、海城市恒盛铸业有限公司、大商集团大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、辽宁中远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、辽宁衡业汽车新材股份有限公司、鞍山市辽化实业有限公司、鞍山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、鞍山冶金集团制造技术有限公司、鞍山玉佛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、鞍山市和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、海城诚信有色金属有限公司、黄金奎、黄伟、徐洪彦、郭杰、冯庆利金铁、王跃农、谭杰、鞍山市腾鳌特区百灵企业集团公司、常晓平、宋立华、顾萍、宋惠娟、孙晓明、马希芝、鞍山市亿方实业有限公司、孙玉宣、田润兴、黄雪飞、第三冶金建设公司附属企业公司、鞍山市腾鳌特区石棉水泥波瓦厂、鞍山市金剑第三产业总公司,分别持股37.9947%、23.9966%、8.7988%、7.199%、3.5995%、2.7996%、1.9997%、1.9997%、1.9997%、1.4849%、1.1998%、0.9714%、0.7999%、0.7999%、0.7999%、0.3155%、0.303%、0.2953%、0.2765%、0.27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