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启动优秀企业家、优秀青年企业家评比,扩大民营经济企业覆盖面
4月25日,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指导单位,上海市企业联合会、上海市企业家协会、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共同主办的“2023-2024年上海市优秀企业家、上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表彰工作”全面开展。
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紧扣国家发展战略任务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,聚焦重点产业、新兴产业等细分赛道,重点关注具有高成长性创新性企业,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,努力造就具有战略眼光、开拓精神、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群体。作为贯彻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8.0版相关要求的重要举措,本次评选表彰面向全市各类所有制企业,扩大民营经济企业覆盖面,并提高评选名额占比;不简单强调现有规模和既往业绩,突出新兴产业、新赛道企业和专新特精以及高创新性高成长性企业;注重优秀企业家队伍后备力量,强调优秀青年企业家人才建设。
凡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、具有法人地位的本市各类所有制企业的经营管理者,即任职一般为3-5年的董事长(董事会主席)、首席执行官、总裁、总经理等职务的公司或企业领导人均可通过企业自荐、组织推荐或专家举荐等途径,申报参加评选。评选工作和材料申报详细内容以及推荐表格可市企业服务云、市企联企协、市青企协官网官微查询并下载。同时需明确,所有申报人选和上报材料需经本企业党组织同意,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须经所在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(也可办公地)党组织审核同意。当选2023-2024年上海市优秀企业家、优秀青年企业家的人员可作为推荐全国优秀企业家评选的预备人选。
本次申报参评的企业家应坚守家国情怀,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位居本行业、本地区前列;坚持创新驱动,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,特别是在攻克掌握行业核心技术、关键技术和发展新兴产业中有突出贡献;坚持诚信守法,在任期间,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、质量、安全事故和失信、劳资冲突事件;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在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中有突出表现;努力拓展国际视野,在推动企业和产品走向世界具有突出表现。
本次评选表彰工作为时5个月,主要分为三个阶段:4月25日-5月31日为报名和推荐阶段,6月1日-7月15日为审核和评比阶段,7月16日至9月30日为终审、公示和表彰阶段。
本次评选表彰工作设立评审指导委员会,由本次活动指导单位——上海市经信委、上海市国资委为主体组成;设立评选专家委员会,由涉企市有关部门领导、经济管理界学者、市级协会、企业界人士、相关媒体和有关方面专家及代表组成;设立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由上海市企业联合会、上海市企业家协会、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共同组成,上海企联、上海市青企协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