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了!寻衅滋事罪!事发长春某大型超市
" 听说超市有人划羽绒服?逛个超市还得提心吊胆?"
前段时间,在某大型超市开业火爆之际,传出超市内有多人羽绒服遭人恶意划坏的事情,并一度成为当时的热点话题。近日,该案经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审理,对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。
案情简介
2024 年 12 月 20 日 18 时许至 20 时许,被告人刘某在超市晚高峰人流较大时,随意选取目标,无故将六名年轻女性的羽绒服用刀片划坏,经鉴定损坏价值达 2790 元。
法院认为,被告人刘某在公共场所任意毁坏他人财物,价值在二千元以上,系情节严重,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。由于刘某系累犯,应从重处罚。最终,被告人刘某因犯寻衅滋事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,并责令其赔偿六名被害人相关经济损失。
普法课堂
寻衅滋事罪,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、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,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破坏社会秩序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: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
(一)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(二)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(三)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
(四)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。
法官提示
该案被告人刘某随手划坏他人羽绒服的行为,看似不是大事,却已严重扰乱社会秩序,同时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和负面的舆论风波。法官提醒大家,要以此案为诫,莫要让一时的情绪主导自己,任意损毁他人财物,可能面临的将是严厉的刑事处罚。
来源:宽城区法院微信
编辑:古月
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!
